欢迎您,请 登录 | 注册
法纪广角
Center overview
当前位置: 党建专栏> 廉政建设> 法纪广角>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16:49: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同时废止。(来源:中国人大网)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
客服电话:0551-96578
电子邮箱:admin@ahsgq.com
邮政编码:230088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二期F7栋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友情链接 请选择 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股权登记结算公司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皖ICP备13012963号-1
皖公网备案34019202000273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