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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挂牌企业水电气用量披露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05-20 12:17:39

        

 

各挂牌企业:

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扩大信息披露内容,现根据《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业务管理办法》、《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挂牌企业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及相关板块业务管理办法,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将挂牌企业水、电、气用量纳入信息披露范围进行公开披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披露内容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水电气用量。

二、披露方式

    对直接挂牌企业(成长板挂牌企业),须在企业挂牌信息登记表和企业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增加水电气用量信息;对科技创新板、农业企业板、文化旅游板等板块挂牌企业,须在企业挂牌信息登记表中增加水电气用量信息;鼓励科技创新板、农业企业板、文化旅游板等板块挂牌企业披露企业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并同时增加水电气用量信息。

三、具体要求

1、企业在填报挂牌相关信息时,增加挂牌前半年度企业水、电、气用量信息。

2、企业在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时,增加当期企业水、电、气用量信息。

3、企业应保证所披露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

特此通知。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19日

 

 

关于开展挂牌企业水电气用量披露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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