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请  登录  |   注册  

入会指引

Center overview

当前位置: 会员专区> 入会指引>

会员种类及业务介绍

来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3-08-28 09:27:38

        

(一)会员种类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会员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认可并遵守本中心业务规则,并且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会员承担的功能不同,分为三种类型:
1.推荐商会员
    推荐商会员主要承担辅导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帮助企业寻找合格的投资者,争取到本中心挂牌、融资,并进行持续督导及提供相关服务。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符合中心相关业务要求的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投资管理机构等可以申请成为推荐商会员。推荐商会员在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可以从事推荐挂牌、定向增资、代理买卖、私募债券及金融产品承销、股权报价、投资咨询等业务。
2. 专业服务商会员
    专业服务商会员主要承担给企业提供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确保企业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专业服务商会员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组成,可以从事挂牌企业的审计、法律审查和资产评估等业务。
3.  战略会员
    战略会员主要是指能够给本中心带来客户、信息、渠道、优质金融产品等战略资源的合作伙伴。战略会员一般由银行、信托、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组成,根据各自的业务特长,可以从事股权报价、资金存管、债券及金融产品承销、投资咨询、自营投资及代理买卖等业务。
(二)会员业务
    会员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及战略资源,可向本中心申请如下业务:
1. 推荐挂牌
    主要承担给企业做尽职调查报告,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辅导企业到本中心挂牌。在企业需要融资的时候,帮助企业设计融资方案,并对企业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进行持续督导。
2. 定向增资
    主要是接受挂牌企业委托,开展股权定向增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定向增资方案设计和承销。
3. 私募债及金融产品承销
    主要是接受发行企业的委托,开展私募债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尽职调查工作和承销。私募债和金融产品均可在本中心挂牌转让。
4. 代理买卖
    主要接受合格投资者的委托,向本中心申报转让股权及金融产品的买卖,促进转让成交并收取佣金。
5. 股权报价
    主要接受挂牌企业控股股东的委托,对挂牌企业股权进行买入价和卖出价的报价业务,赚取买卖差价,并为市场提供适度的流动性。
6. 资金存管
    主要是接受合格投资者委托,对其资金进行依法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7. 自营投资
    会员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范围,参与企业股权、金融产品等的自营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8. 投资咨询
    给公司提供战略规划、理财投资、财务顾问、税务筹划等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类增值服务,帮助公司规范运营和加快发展。
9. 中介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可以分别开展对挂牌公司的财务审计、法律事务和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
10. 创新业务
    中心将积极与保险、证券、银行、信托及投资管理公司等会员机构加强合作,针对挂牌企业提供创新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并为这些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交易平台。

皖ICP备13012963号-1

皖公网备案34019202000273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