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请  登录  |   注册  

各地优惠政策

Center overview

当前位置: 政策法规> 各地优惠政策>

合肥市出台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4〕62号)(节选)

来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0 14:13:23

        

    实施百家企业资本市场腾飞工程,支持企业上市和在新三板、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纳入后备资源库的企业在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挂牌)辅导协议后,可向合肥市金融办、财政局申请分阶段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已完成股改拟在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可申请预拨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已完成股改的企业包括2014年当年及以前年度完成股改且未享受任何挂牌政策的企业。)

       从拨付第一笔资金后二年内,拟上市(挂牌)企业获得境内外上市(挂牌)申请受理函,上述资金转为补助。非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二年内未能达到上述目标,则全额退还财政。新三板、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的,按企业上市奖励政策补足奖励差额。

        本政策自20141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皖ICP备13012963号-1

皖公网备案34019202000273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