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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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0 14:13:23
实施“百家企业资本市场腾飞工程”,支持企业上市和在新三板、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纳入后备资源库的企业在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挂牌)辅导协议后,可向合肥市金融办、财政局申请分阶段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已完成股改拟在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可申请预拨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已完成股改的企业包括2014年当年及以前年度完成股改且未享受任何挂牌政策的企业。)
从拨付第一笔资金后二年内,拟上市(挂牌)企业获得境内外上市(挂牌)申请受理函,上述资金转为补助。非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二年内未能达到上述目标,则全额退还财政。新三板、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的,按企业上市奖励政策补足奖励差额。
本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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