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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出台鼓励企业进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奖励政策(铜政〔2014〕7号)(节选)

来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06 15:19:19

        

    对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的企业,在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挂牌时,给予30万元补助。对在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实行定向增发的企业,给予所募集资金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所需资金市和县(区)财政按1:1分担。对成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的中小企业,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同级财政按发行额度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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