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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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06 15:19:19
对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的企业,在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挂牌时,给予30万元补助。对在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实行定向增发的企业,给予所募集资金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所需资金市和县(区)财政按1:1分担。对成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的中小企业,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同级财政按发行额度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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