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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出台鼓励企业进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奖励办法(池政【2014】13号)(节选)

来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4-03-26 16:48:44

        

1、企业成功进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给予50万元奖励。

2、企业因挂牌而改制、重组、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土地、房产、车船等权证过户等所产生的地方税收,以及挂牌过程中因审计评估净资产增值部分应补缴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可采取先缴后奖的方式,待企业挂牌成功后,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奖补。具体操作由市金融办商市财政局确定。

3、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本市企业,申请县区奖励资金的,应向县区政府、管委会申报,由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市级奖励资金的,应向市金融办申报,市金融办核实并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出具核实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执行。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一年。本市已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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