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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出台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场外市场挂牌上市扶持办法(怀政办发【2013】38号)(节选)

来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3-12-03 13:25:50

        

在怀宁县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上报,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制,成功实现挂牌的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资金奖励

1、企业通过具有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推荐商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奖励10万元;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奖励30万元。

2、企业挂牌后如成功转板,按相应的上市支持政策予以差额奖励。

3、企业在挂牌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可以分别申请相应的奖励。每项奖励只能享受一次,并在有关工作完成后的一年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本办法实施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对企业进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场外市场的同类奖励支持政策;如政策规定县级财政予以配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应作为县级配套的组成部分。

5、本办法所需奖励资金从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中支出,由县财政统一监督管理。

二、降低改制成本

1、企业在股份制改造期间因产权变更、资产增值收益而产生的税收县级所得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2、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需办理土地、房产等许可类、权属类证照的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事项,属县级所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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